《法》(梵語:धर्म,dharma,巴利語:धम्म,dhamma),
音譯為
曇無、曇摩、曇(省稱)、達磨、達摩、䭾摩[1],
意為
軌持[2]、可軌[3]、軌則[4]、自性[5]等。
佛教把世間所有事物和現象所遵循的軌則,稱爲「世間法」,
與之相對的是
超出世間、無煩惱染著的「出世間法」。
依照因緣而出現、變化及消失的是「有為法」,與之相對的是「無為法」。
諸漏(煩惱)隨順增長,繫縛眾生於世間的是「有漏法」,與之相對的是「無漏法」。
所有法的集合為「一切法」。
作為佛教法寶的正法,則按教、理、行、果加以區分,教即經教,理即義理,行即修行,果即果位。
(圖文轉載)
https://zh.m.wikipedia.org/zh-tw/%E6%B3%95_(%E4%BD%9B%E6%95%9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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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一學佛修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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